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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地铁公司党委宣传部征集摄影作品启示
 
    发布时间:2010-01-11    

2010年4月15日是北京地铁公司成立40周年纪念日。为回顾北京地铁发展历程,梳理北京地铁发展脉络,展示北京地铁发展成绩,推动北京地铁新发展,北京地铁公司党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征集摄影作品。具体事宜如下。 

一、征集单位 

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(简称北京地铁公司)党委宣传部 

二、作品形式 

1、史料性、资料性、纪实性摄影图片。 

2、摄影艺术创作作品。 

三、作品题材 

1、反映北京地铁公司不同历史时期、不同发展阶段的具有典型性、标志性的史料图片。 

2、反映北京地铁公司40年来代表性的工作场景,且有一定艺术性的资料图片。 

3、反映北京地铁公司40年来发展变化和发展成绩,特别是近年来的新成绩、新形象、新风貌的摄影艺术创作作品。 

4、反映北京地铁公司员工积极进取、拼搏向上的精神风貌的摄影艺术创作作品。 

四、征集时间 

2010年1月11日——2010年2月28日 

五、作品用途 

1、入选的作品有可能用于2010年4月在北京地铁车站举办的书画、摄影作品展览中。 

2、入选的作品有可能用于北京地铁公司汇编的书画、摄影作品画册中。 

3、入选的作品有可能用于北京地铁公司及所属单位今后的企业宣传、推广、展示为目的的出版、发表、展览、演示等活动。 

六、作品奖励 

1、入选的作品,征集单位将给予作者一定的奖励。 

2、入选的作品,征集单位和作者签订协议书。 

七、投稿方式 

1、投稿为电子格式。投稿时请将作品压缩至单张800K左右的JPG图片,发邮件至dtzpzj@yahoo.com.cn,注明作者及联系方式。 

2、征集单位选定作品后,将和作者联系,双方协商后签订协议书。签订协议书时,应征作品要提供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的原片。 

八、其它要求 

1、投稿者需保证拥有递交作品的全部合法权益。 

2、作品要求真实原创,谢绝电脑合成作品。 

3、摄影作品彩色、黑白均可。 

4、史料性和资料性图片请作者对作品进行必要的介绍说明,注明作品拍摄年代、地点及主题内容,以及作者姓名及单位;摄影艺术创作作品要填写作品标题、作者姓名、单位。 

5、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,不退稿。 

6、北京地铁公司及所属单位在今后将入选作品用于企业宣传、推广、展示为目的的出版、发表、展览、演示等活动时,不再通知作者,也不另付费用。 

7、所有入选作品在用于北京地铁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的宣传、教育、推广、展示等非营利性活动所需要的出版、发表、印刷、制作、展览、演示等用途时,作品可能会不署名。 

8、应征作品内容如涉及肖像、图案等,投稿者必须在提交作品前,即已获得合法使用权或许可。 

9、作者一经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规定。 

10、北京地铁公司和公司党委宣传部有权对本次活动进行解释。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

北京地铁公司党委宣传部 

2010年1月11日